业务领域

金融保险法律事务

2014/07/07

金融保险法律事务

(一) 担任金融机构常年或专项事务法律顾问

就客户日常或特定金融业务中的法律问题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建议书;审查或草拟法律文件;参与其商务谈判;办理其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作为指定律师机构提供个人住房贷款法律服务

协助银行对发展商及其开发物业进行审查,参与其与发展商之间合作协议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协助银行对借款人(业主)主体资格及资信进行审查,草拟并安排各方签署贷款合同;代表银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抵押(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等。

(三)国际金融法律服务

对银行拟定的国际业务文件、有关规定或对外发布的声明等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对银行参与或者草拟的常规贷款协议、抵押协议、质押合同、保函、出口信贷协议、国际银团贷款协议、融资租赁合同等契约性文件进行审查、修改,提供法律意见。

(四)银行法律事务

商业银行设立及对外投资所涉业务;银行授信业务的法律审查;银行贷款调查、催收、追偿等资产处置业务等;金融租赁;贸易融资;银行托管;银团贷款;担保交易;不良资产清收法律事务;债权回收;破产清算;进出口信贷;国际金融等。

(五)信托业务

参与信托产品方案策划、法律风险评估;为集合资金信托项目终审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针对信托产品特点制作信托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投资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为项目创新提供法律保障;信托公司并购重组等法律事务等;上市公司、公益类信托投融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六)投资融资业务

证劵投资基金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分析并协助解决资产证劵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企业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的项目调研及投资,对投资项目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协助办理立项、审批手续等;企业融资法律事务等;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七)保险法律事务

为投保人投保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保险合同谈判;就日常保险机构的合法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新险种设计、提供新险种法律风险评估;参与保险公司与其他经营机构的业务合作谈判,参与保险业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审查保险资金的具体运用,提供相关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为保险机构并购、重组、上市等提供法律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