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根据津价(2003)270号文件、计价(1997)286号文件,本所按如下标准收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可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可以按照不高于下列规定标准分段收取:

争议标的额  	                   收费标准	          速算办法
10001 至100000元	        5%	      2000+(A-10000)×5%
100001 至 500000元	        4%	      (A-100000)×4%+6500
500001 至1000000元	        3%	      (A-500000)×3%+22500
1000001至10000000元	2%	      (A-1000000)×2%+37500
10000001元以上	                1%	       (A-10000000)×1%+217500

二、代理行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刑事案件  
    (一)侦查阶段:3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件;
    (三)审判阶段:6000元/件;
    (四)刑事案件,涉及犯罪金额的,可以按照涉案金额另行收取1%---5%的律师费,具体计算见本标准第一条;
    (五)刑事案件辩护人,同时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按照涉案金额另行收取1%---5%的律师费,具体计算见本标准第一条。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仲裁按照民事案件收费规定执行。

六、担任法律顾问,根据企业规模、法律事务多寡、服务时间长短计算一揽子年顾问费为3-30万元人民币;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根据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性质、工作量、涉及的财产金额(争议财产、总资产、净资产、交易金额等)、难易程度和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按0.5%-5%向客户收取律师费。

七、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时,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但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高收费标准的5倍。
    
    (一)下列刑事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
      2、犯罪嫌疑人被指控触犯3个以上罪名的案件;
      3、犯罪嫌疑人为5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
      4、拟做改变检察院指控罪名或无罪辩护的案件;
      5、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走私犯罪、毒品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贪污、贿赂罪的案件;
      6、涉及刑法分则规定的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及金融诈骗犯罪的案件。
   
    (二)下列民事、经济、行政、仲载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
      2、集团诉讼;
      3、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4、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人士担任顾问方能办理的案件。

八、除上述规定的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外,风险代理律师费按照起诉金额或胜诉金额或执行到位金额的10%-30%收取。

九、法律咨询按照200元人民币/小时计收律师费,电话咨询免费(限五分钟以内),主任律师、合伙人律师可以在200元人民币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